发布时间:2019-04-29 16:25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垵正顺公寓主体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海发投备(2019)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集体自筹 ,招标人为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选址新垵村,新景路以东、正顺宫以西、翁角路以北、正顺花园安置房以南地块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8423.244平万米,主要建设公寓、商业店面及变配电室、五台一环卫设施、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3874.12平方米,其中:地上不超过47167.64平方米,地下不超过26706.48平方米(含地下商业面积不超过8101.48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土建工程:拆除基坑支护钢格构柱、混凝土梁,地下室及酒店综合楼、公寓楼、商业楼等土建及装饰部分(顶板施工界限:回填至覆土层),室外工程仅计室外管网,不含干挂石材、玻璃幕墙、地下室人防标志标牌、地下室车位线、地下室导流线。(2)安装工程: 电气、消防、给排水、通风、抗震支架工程等,不含空调、柴油发电机组、电梯、卫生洁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最高高度为98.65米,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3874.12平方米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 30000平方米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61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951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19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4-30 00:00:00 至 2019-05-28 10: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80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05-28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
电话: 18950010999
传真: /
联系人: 邱忠仁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1 号楼1103 单元之一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790331183@qq.com
电话: 15980871247
传真: /
联系人: 白闽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 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 0592-605316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0592-2678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