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和金康达观赏石博物园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奇石园内部分(盱城街道新华社区丁桥至修庄水泥路以东)投入账面可查部分财务审计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奇石园内部分(盱城街道新华社区丁桥至修庄水泥路以东)投入账面可查部分财务审计。
2.审计范围:入账面可查部分财务审计(估算价一个亿)。
3.审计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控制价:5.0万元。
二、投标须知:
(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容涉及本次审计相关内容。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会计师。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步审查:
a: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有关费用:报名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必须现金带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履约保证金不退。
(3)代理费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4)开标顺序:按照招标公告标段排序进行开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①投标人为单位的须审查:
a: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是否有效;
b:投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授权委托书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C:授权委托人是否与报名时一致且为本人。
②工程报价表(详见下页附表)。
以上材料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用信封或档案袋装好并密封,信封或档案袋封面标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自然人)名称,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和详细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本次招标评标采取最低价中标。报价含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高于限价的报价无效。如出现中标者报价相同的,报价相同的重新报价。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有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内推
四、付款方式: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期限与质量要求:
中标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工。延期一天罚中标方300元,以此类推,最高罚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按招标要求以招标方验收通过为合格。
六、其他条款
1、为了更好更快实施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对施工现场实地勘测,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
2、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工程量测算报价。
3、中标方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定,一切安全事故及产生的后果与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概与发包人无关。
4、合同签订后两日内不进场施工,作弃标处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村建、资产部门)。
七、报名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19年8月9日至 2019年8月15日17 时(节假日除外)前到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八、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8月16日 14:00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年8月16日14:30
开 标 时 间:2019年8月16日14:30
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05234535
报名地点:盱城街道资产办 陈会计 13915171093
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
金康达观赏石博物园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附表
投标单位报价表
项目名称:奇石园内部分(盱城街道新华社区丁桥至修庄水泥路以东)投入账面可查部分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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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报价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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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 |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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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