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请问在学校、石材城等场所使用的叉车是否属于定义所指的“等特定区域”。
答:学校不属于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三区”以外的场车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目前《特种设备目录》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对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的具体定义不是很明确,我们正在修订《场车规程》,修订时予以具体明确,并给出具体定义及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