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生态补偿政策工具作用
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绿色矿山建设成绩斐然。据介绍,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6部门于2017年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绿色矿山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此后,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内蒙古等29个省(区、市)印发实施方案或规划,20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财政、环保、质检、银监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截至2020年年初,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已增至953家。
绿色矿山建设不仅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还是一项与时俱进的长期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光靠中央财政支持显然不行。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原巡视员林家彬介绍,中央财政目前用于生态保护修复的支出每年达千亿元左右,用于国土、矿山修复的资金不到20%,资金缺口巨大。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环境,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以及绿色基金等为代表的绿色资本难以进入生态修复领域。有鉴于此,通过发挥生态补偿政策工具的作用,绿色矿山最终会变成“金山银山”。
“生物多样性银行是典型的生态补偿政策工具,它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银行,而是由政府搭建的专门对自然资源生态权属进行交易的平台。”林家彬告诉记者,生物多样性银行的主要使命是对经济建设和开发活动引发的对生态系统或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进行修复或者补偿,促进“生物多样性中和”,最终实现“自然资本增值”或“生物多样性净增益”的目的。
生物多样性银行是一种市场化的生态补偿工具和绿色金融手段,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占补平衡”政策的延伸。林家彬介绍说,从生态补偿工具角度看,生物多样性银行制度运行的前提是,通过立法规定开发者必须采取相应的行动,抵消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不良影响,确认可以实现“净零损失”后才能获得“开工许可证”。从绿色金融手段看,生物多样性银行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一般以信托基金的方式支持其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中央政府的专项资金、出售生态信用的获益、社会资本、非政府组织以及公众捐款等。同时,国家鼓励该银行开发其他金融产品或工具,如允许获得生态信用评估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证券化等等,支持绿色矿山建设以及其他生态治理产业的发展。
